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其中:招聘县直、县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3名;幼儿教师等教育系统专业人员9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卫生系统专业人员21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丰林县2022年公开招聘县直、县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丰林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五)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招聘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人员和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6年9月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条件。
(七)其它事项
报考教师进修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1、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笔试或面试成绩单上有标注的,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个人档案造假的;
2.现役军人、武警;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的劳动教养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8.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比较低服务期限的;
9.在读的我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10.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人选→成绩公示→政审→体检→聘用。
五、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于2022年9月21日-9月29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9月29日(法定节假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由本人到现场报名,若本人无法到达报名现场,可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丰林县红星镇前进社区二楼。
4、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丰林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3)。其中,1份为Excel表格电子版(拷贝至U盘内交由现场工作人员),1份为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名纸质版;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升本报名人员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及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拷贝至U盘内交由现场工作人员);
⑥由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诚信书》纸质版(见附件4);
⑦报考岗位需要资格证书的,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见附件5);
⑨户口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限户籍的岗位)。
5、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应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加分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受理。所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1个岗位,提交报考材料后不得对报考岗位进行变更,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经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公布。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
3、招聘岗位专业具体要求以《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1年版)为准(附件6);
4、符合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在《丰林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填注。
5、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以及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6、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丰林县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办法,总分100分,成绩低于30分的不予聘用。报考教师进修学校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相应专业科目内容;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基本内容;报考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疗基础知识;报考县直、县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复审小组,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报考前申请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教师进修学校岗位人员采取招聘岗位专业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采取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报考卫生系统岗位人员采取考察临床思维能力、动手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形式进行;报考县直、县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教育卫生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县直、县属事业单位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若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考试总成绩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政审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公示未通过或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待遇
录取人员落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各项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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